为切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呼和浩特市下达我区2024年自治区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440万元,按照《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通知》(呼财农指〔2024〕14号)要求,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根据各镇、涉农街道村入库项目、资源禀赋和资金需求,经区政府研究,2024年自治区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安排和实施项目如下:金河镇根堡村购置农机具项目安排30万元、黄合少镇老丈窑村建设购买农机项目安排30万元、什犋窑村生态旅游项目安排30万元、五路村2024年购置农机服务项目安排70万元、苏木沁村关于购买拖拉机、打草机配套项目安排70万元、金河镇班定营村购置农机项目安排70万元、金河镇大一间房村购置农机具项目安排70万元、金河镇棚松营村购置农机具项目安排70万元,现对资金安排进行公告,公告期10天(4月12日-4月21日)通讯邮箱:hsshqfpb@163.com联系地址: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270号(208室)监督电话:123170471-3396209赛罕区农牧水利局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