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号)文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受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组织评审专家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联系电话:0379-66231681联系地址:洛宁县洛浦西路51号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申请专业申请类别结论1洛阳居龙建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升级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