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适用对象:毕业年度内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咨询电话:67739319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适用对象: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标准: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咨询电话:67739319三、创业培训补贴适用对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培训项目确定为创业意识培训200元/人、创业实训300元/人、创办(改善)企业培训1000元/人、网络(电商)创业培训1500元/人(含网络教学平台服务费),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补贴标准:一次性每人5000元,咨询电话:67739319五、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适用对象:经评审认定的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贴标准:对评选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省财政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咨询电话:67721216六、创业担保贷款适用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主创业时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洛创业的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创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政策性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政策性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以上创业贷款条件人员(夫妻)10万元以下可免除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