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数字经济和信息化科机构职能:指导全市信息化体系建设,牵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作,组织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拟订并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推进工业信息工程服务业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集成电路产业相关规划、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