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就业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云南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1个,“云南省就业创业先进个人”8名(其中创业类先进个人5名、就业类先进个人3名),“云南省就业创业先进工作者”5名,在就业创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创业或就业的先进典型个人,三、评选条件(一)云南省吸纳就业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就业创业工作中成绩显著,(二)云南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模范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就业创业政策,在帮扶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城乡就业、提升就业能力、开展就业服务、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有突出成绩,(三)云南省就业创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四)云南省就业创业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就业创业类工作岗位中做出显著成绩,在全县各级各部门中从事就业创业服务类工作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