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23〕14号)和《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发改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余发改办〔2023〕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2023年度余姚市节能改造项目(能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资金补助、腾出用能空间审核费,共计金额86.52万元,现予以公示,本期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在向市发改局反映,联系电话:89553365,通讯地址: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管理科(最良路4号),邮编:315400,真实准确,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