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通过省企保信息系统,采取后台大数据信息比对的方式,核实以下企业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在潜江市人社局官网上给予公示《2024年潜江市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企业名单公示》情况,名单如下:公示期为即日起7天,如有疑议请向潜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咨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28-6239199潜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2024年7月26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我要纠错关闭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