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印发<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第五条规定:“首次被评定为“海口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的企业,考评分数在900分(含)以上的,每家一次奖励10万元,800分(含)至900分的企业,每家一次奖励8万元,获评“海口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并通过每两年开展一次复核的企业,专家组考评分数在900分(含)以上的企业每家一次奖励6万元,850分(含)至900分的企业每家一次奖励4万元,”的奖励规定,经发动和审核推荐,共23家企业申报我市2024年(第一批)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奖励金,现给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6月21日-6月27日举报电话:0898-68632893附件:申请2024年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奖励公示表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4年6月21日附件:申请2024年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奖励公示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