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以及《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外〔2024〕37号),现将我区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求通知如下,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外〔2024〕37号),(通知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409/5513.html)(二)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二、推荐单位要求(一)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于6月5日16:00前在线填报申报书(港澳台项目除外),港澳台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8:00-6月28日16:00,申报单位及时将正式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二)请归口管理部门于6月6日18:00前(港澳台项目除外)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清单(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nmgkjtzpc@163.com)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港澳台项目请于2024年7月1日12:00前按照上述方法报送,(三)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只受理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联系电话:0471-6328568(二)组织推荐联系人:科技资源统筹处刘宇明,联系电话:0471-632860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5月9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