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考核对象自治区范围内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和自治区级众创空间,但获得众创空间奖励性后补助的需在孵化器自评报告中提交众创空间奖励性后补助项目实施情况报告,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众创空间须参加2024年度绩效考核,二、众创空间需提交的材料1.参加绩效考核的众创空间均须报送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级众创空间绩效考核自评报告(附件2),众创空间登录“蒙科聚”驱动平台(网址:https://www.mengkeju.com)进入“项目孵化”板块的“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机构绩效评估平台”登录账号后进入“个人中心”进行绩效评价材料填报和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交的绩效评价材料进行初审并实地核查、科研诚信审核后提出评价等级建议,4.自治区科技厅公示公布绩效考核结果,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众创空间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的重要依据,获得奖励性后补助的众创空间须填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后补助项目确认书》,取消其自治区级众创空间资格或报请取消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资格,符合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变更建议,对于符合变更的自治区科技厅在公示公布绩效评价结果时一并予以变更,4.归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工作,5.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绩效考核材料的众创空间绩效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白文志0471-6328632自治区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席建新、杜美丽0471-6328521技术支持:400-133-7881附件:1.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名单附件1: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名单.DOCX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众创空间绩效考核自评报告(众创空间填报)附件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众创空间绩效考核自评报告.DOC3.众创空间奖励性后补助项目实施情况报告(2020年和2021年获得奖励性后补助的科技创业孵化服务机构填报)附件3:众创空间奖励性后补助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提纲.DOC4.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审查推荐表(归口管理部门填报)附件4: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审查推荐表.DOC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4月23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