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培育壮大首府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龙头企业达到2家,超过10亿元龙头企业达到16家,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龙头企业稳定在2家,超过10亿元龙头企业达到18家,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龙头企业稳定在2家,超过10亿元龙头企业达到20家,用好国家奶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3亿元奖补资金,用好国家马铃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工订单补贴等2500万元资金,优先支持年营业收入达到亿元及以上的重点龙头企业参与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农牧业重大项目建设,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支持,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工信局)(四)坚持品牌化发展提升市场影响力12.加强品牌创建,为农牧业企业融资每年不少于10亿元,做好农牧业龙头企业和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