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征集推荐工作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4〕10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推荐评审工作,经研究,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1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hszscqfzk@163.com)或书式形式向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出,并留下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单位提出异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提议,请签署真实姓名,举报电话:0471—5699920(纪检)0471—5699926(派驻纪检)0471—5699691(知识产权发展科)附件: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推荐单位名单.docx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024年1月15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