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卫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中卫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批验收结果的通知》(卫商发〔2024〕36号)文件:1.海原县普天瑞农冷凉蔬菜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企业为海原县普天瑞农农业有限公司,核定投资金额308.77万元,实施企业为宁夏亮晶晶商贸有限公司,核定投资金额277.16万元,核定投资金额68.29万元,核定投资金额193.29万元,核定投资金额95.97万元,1.对已完成验收的海原县普天瑞农冷凉蔬菜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应拨付补助资金153.385万元,海原县普天瑞农农业有限公司根据最终核定投资金额和实际有效投资的补助标准,2.对已完成验收的郑旗商贸中心项目应拨付补助资金138.58万元,宁夏亮晶晶商贸有限公司根据最终核定投资金额和实际有效投资的补助标准,3.对已完成验收的树台商贸中心项目应拨付补助资金34.145万元,4.对已完成验收的高崖商贸中心项目应拨付补助资金96.645万元,5.对已完成验收的关桥商贸中心项目应拨付补助资金47.9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