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文件精神,依据合作双方自愿的原则,景泰镕凯冶炼有限公司拟将电石产能指标转让给甘肃金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转让情况如下:1、转让标的:景泰镕凯冶炼有限公司2004年10月建成的12500KVA电石炉,年产电石2.5万吨产能,该产能已经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11月16日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二批)公告,2、受让方:甘肃金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8×30000KVA密闭电石炉延伸10万吨石灰氮及2万吨双氰胺项目现予以公示,敬请监督,公示期: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监督电话:0943-5523614景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