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经营主体:根据《海原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工作,决定面向全县遴选承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原则上实施社会化服务达到两年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不受限制),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耕、种、防、收机械不低于5套,(二)服务作业质量,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质量应达到农机作业规范和作业质量要求,二、遴选程序(一)公开报名,连同服务组织简介、营业执照、驾驶员证件、保险等资质原件和复印件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经站)审核备案,服务主体与县农经站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三、工作要求1.农业服务工作人员认真组织项目遴选工作,2.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农业服务人员要严格工作纪律,备注:1.主体类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社会化服务组织等,4.服务环节:农业生产中的耕、防、收服务环节,即服务组织、村委会、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