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应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二、获取形式(一)主动公开1.公开范围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受理机构、时间、地点办公地址:宝安区宝城创业一路1号区政府大楼四楼东区464室邮政编码:518101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联系电话:0755-29996925传真:0755-29998697电子信箱:指定邮箱(该电子邮箱仅用于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联络,不用于本机关接收和受理通过互联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提出申请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1)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2)本单位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本单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申请处理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项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费对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费时限及方式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标准计收类型按件计收按量计收适用情形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计收方式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