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农贸市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东莞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樟木头镇辖区的百顺市场完成升级改造,并通过东莞市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的验收,下发《农贸市场品质提升验收意见书》,百顺市场拟向市、镇两级专班提交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财政补贴资金申请,现根据《东莞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公示如下:一、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际改造面积测量根据《办法》文件要求,其中停车场及卸货区的补贴面积最高不得超过实际升级改造面积(减除停车场及卸货区面积)的20%,百顺市场实际改造农贸市场区域面积为1614.99平方米,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工程审定结果市专班下发《农贸市场品质提升验收意见书》后,镇专班组织镇财审中心对百顺市场的升级改造建设工程进行结算审核,百顺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送审结算总造价为1822000.00元,任何单位及个人对百顺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工程的结算审定结果及实际改造面积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樟木头镇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专班提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6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樟木头分局)联系人: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