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的若干措施(试行)》已经2024年6月20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15日新乡市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的若干措施(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培育重点产业链有关决策部署,对2024年1月1日之后开始在新乡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实际经营的人工智能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二、完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生态3.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研发能力的单位建设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4.支持人工智能企业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三、加快人工智能高端产品研发5.支持高端产品研发,对研发制造单位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四、加强数据要素保障7.推动数据开放应用,积极将人工智能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接入省、市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融合开发平台、数据交易平台等,相关引导基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人工智能衍生孵化项目和分设企业融资支持,引导银行等机构强化对新乡市人工智能产业链重点企业经营建设支持,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高新区管委会)10.对于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科研成果转化、重大科研技术突破、对新乡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关键人才等重大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相关阅读:政策解读:《新乡市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的若干措施(试行)》图解丨《新乡市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的若干措施(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