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鄞州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时间:2024-06-0615:36来源:区商务局文件有效性有效规范性文件编号BYZD21-2024-0001文件编号鄞商务〔2024〕42号正文内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现将《2024年鄞州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2024年6月6日2024年鄞州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鄞州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区政府设立了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对象第四条主要用于支持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引进培育及其他相关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专项支出,第三章专项资金补助标准第五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对纳统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补助,园区内注册的企业当年纳统网络零售额累计在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园区运营企业5万元、10万元、15万元补助,分别给予中心运营企业5万元、1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运营企业一次性5万元奖励,(四)对在市级及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内注册的企业,单家企业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第四章专项资金申报程序第七条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第六章专项资金监督与检查第十条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关于印发《2024年鄞州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