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支持中国(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中国(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第三条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做大货物贸易(一)企业参加出口重点展会补助,每个展位费给予60%、最高2万元补助,对年跨境电商1210、9710、9810进出口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跨境电商进出口实绩企业超过15家或达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3家及以上,(三)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奖励,经市商务局认定为市级跨境电商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第四条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品牌认证认证和商标注册费用补助,第五条鼓励发展贸易新业态(一)跨境电商人才建设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30万元,在运城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且以跨境电商模式申报数据的企业,给予单个独立站15万元奖励,(三)跨境电商海外仓奖励,单个企业单一海外仓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第六条支持跨境电商支撑服务建设支持各县(市、区)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与第三方跨境电商专业服务企业、机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