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2024年省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计划公示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分配我市2024年8个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名额,二、实施内容1.石庄镇何正村、杨庄村:两个村以投资的方式与如皋市兴何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共建四层约3600平方米框架结构仓库及包装车间,4.江安镇马堡村:村集体在马堡村1组(农科所)拟新建约120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厂房,5.磨头镇天阳村:村集体在天阳村8组拟新建约1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6.长江镇刘胜村:以投资的形式参与头案、蒲港、永丰、二案4个村在长江路与锦江路交叉口东南角共同建设三层约4100平方米的商业综合楼和约2850平方米的混凝土场地,三、资金使用方向8个村的实施项目共计划投资资金13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40万元(每村3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00万元(每村50万元)、镇财政补助资金80万元、村集体资金588万元,下达我市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240万元,及时将资金分配到各项目实施村(社区),五、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六、预期收益水平及分配机制项目建成后能为村集体增加稳定的经营性收入,如皋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30日附件: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项目库变更表实施村(社区)原项目库内容变更后的项目库内容何正村、杨庄村何正村、杨庄村等村(社区)计划投资给海圩村由海圩村与温氏集团共建高标准现代化的多层养殖设施,项目总投资额约为2000万元,何正村集体资金42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约185万元,项目总投资额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