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流县粮油生产扶持措施》(清政办规〔2023〕3号)精神,给予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种植油菜1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或经营主体,每亩补助200元,现将拟补助对象予以公示:乡镇种植类型实施主体拟补助面积(亩)拟补助金额(元)嵩溪镇油菜种植流县正芊白莲种植专业合作6212400油菜种植高俊义102000合计/27214400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0598-7920051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