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二、提高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能力,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激励国有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按规定给予补助,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作为服务重点,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服务衔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未就业毕业生普遍联系,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参与企业资质及岗位审核,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教育部门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