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主体(个人)实际应用、区镇初级验收、县级抽查复核等程序,2023年8月-2024年6月期间,吴礼军等113户主体(个人)应用的0.015mm以上加厚地膜符合《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专项江苏省实施方案》加厚地膜应用补助标准,现将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具体明细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日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联系单位:果蔬站联系电话:0513-88898523邮箱:1510730115@qq.com)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24日(公示)2023-2024年加厚地膜应用补助项目明细表(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