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陕西省跨境电商产业园认定支持办法》印发你们,一、认定条件(一)定义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是指有明确的运营管理机构(包括企业、政府部门或派出机构等,产业集聚型园区应具备跨境电商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产业集聚型园区入驻的跨境电商经营企业、平台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不少于10家(西安市不少于20家),产业园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有明确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和入驻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或支持举措,二、申报程序(一)市级推荐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三、申报材料(一)陕西省跨境电商产业园申报表,包括园区基本情况、软硬件配套、企业入驻、管理服务、业务发展、进出口规模等情况及佐证材料,四、管理与考核(一)经认定的产业园运营主体需接受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二)省商务厅每年对产业园开展考核评估和动态管理,考核内容包括产业园上年度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入驻、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管理服务等运行情况,(二)支持产业园举办各类跨境电商相关活动,(三)支持产业园运营主体申报认定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并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四)优先支持跨境电商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五)中国信保陕西分公司优先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内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