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陕西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实施办法》印发你们,一、认定与管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外综服企业”)是指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代为办理通关、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的代理服务企业,(二)申报材料要求1.陕西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请报告,5.为企业进出口办理通关、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综合服务以及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6.线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材料,2.省商务厅定期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西安海关、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中信保陕西分公司等部门对新申报的外综服企业进行认定,二、支持措施(一)提高外综服企业贸易便利化水平1.通关便利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外综服企业提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服务,支持信用好、有需求的外综服企业享受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等已出台的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措施,(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二)强化外综服企业融资服务对外综服企业设立特殊标识进行差异化管理,(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省商务厅)(三)鼓励外综服企业用好用足出口信用保险工具外综服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享受优先支持政策,(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省商务厅)(四)加大对外综服企业的各项扶持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综服企业建设线上服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延伸境外服务功能等项目予以重点支持,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区)出台市级外综服企业认定支持办法和配套政策,提升外综服企业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