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沪人社规〔2022〕8号)文件规定,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除外)吸纳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联系电话:24092222-3563,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至8月5日,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名单公示(2024年7月)序号单位名称拟补贴人数拟补贴金额(元)1上海瑞吾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44812上海及未科技有限公司111275.73上海德一置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58452.64上海东方保洁有限公司16721.55上海深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158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