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科基函〔2024〕27号各有关单位:为充分调动各类创新资源,根据《甘肃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甘科计划规〔2020〕10号),省科技厅在前期组织实施本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实施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B类项目)工作,一、实施范围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省科技厅拟在已参与评审但未立项的2024年度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含青年科技基金)中,组织实施本年度B类项目,二、注意事项及要求1.组织实施B类项目的单位须与省科技厅签署《甘肃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协议书》,2.本年度B类项目优先资助40岁以下科研人员,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省财政资金资助的自然科学基金(含青年科技基金)立项数,3.实施B类项目的单位,4.立项的B类项目纳入省级科技计划体系管理,5.请有需求的单位于2024年8月2日18:00前与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对接协商,提交申请函(包括拟推荐项目清单、上年度B类项目配套经费证明材料),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基础研究处陈录元联系电话(传真):(0931)8828052甘肃省科技厅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