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社稽限字[2024]第985号)发布时间:2024-07-3015:08分享:北京乐博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6月21日,你单位自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未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你单位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限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期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交至我中心,我中心决定自你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之日起至你单位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你单位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如你单位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书面通知你单位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应到我中心申请提供担保,我中心将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你单位价值相当于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本通知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缴纳,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2020室联系电话:6620169966201709联系人:万明黄光兴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