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昇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質量,產權明晰,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專有技術或先進知識,包括:專利(申請或授權)、標準、商標、經認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專有技術,併具有基於自主知識產權、專有技術或先進知識獲得的產品或服務,5.企業規模符合國傢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侷、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要求,企業范圍包括農業、工業和服務業等科技型企業,企業需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各區、縣(市)科技管理部門登錄“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繫統”(網址:https://stbrain.kjt.zj.gov.cn/),重點審核營業執照、知識產權、研發投入等申報信息,及所在行業屬於國傢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的限製類和淘汰類范圍的企業,於11月30日前統一報省廳備案,二、日常管理(一)區、縣(市)科技管理部門要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迴頭看”機製,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檢查工作要求,對發生名稱變更、整體搬遷等變化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