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甘肃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甘金发〔2022〕57号)等相关规定,同意兰州市安宁区汇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机构名称:兰州市安宁区汇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二、注册资本:壹亿元,三、业务范围:1.办理各项小额贷款,2.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3.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五、变更事项:(一)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由李晓棣变更为吴志贤,(二)股权结构变更原股东李晓棣将所持有公司10%比例的股份转让给新股东吴志贤,原股东沈欣将所持有公司2%比例的股份、原股东穆丽娜将所持有公司2%比例的股份转让给新股东李富磊,(三)董事长、监事变更公司董事长由李晓棣变更为吴志贤,并由吴志贤兼任总经理,公司监事沈欣、穆丽娜变更为李富磊、嵇秀丽,特此公告,甘肃省地方金融管理局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