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深化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拟订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拟订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登记、反不正当竞争、禁止传销、规范直销、商标、知识产权、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商品交易、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食盐、价格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和案件,负责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