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肇财社〔2024〕12号市直有关单位,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此项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严格按照《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四、此次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为“三保”资金,该项资金标识为“A040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县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附件:1.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表2.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补助资金预算表3.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县级资金预算表4.绩效目标表肇庆市财政局2024年1月17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