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保非税管理、税源管理方向选拔税务系统外学员6人,6.税务系统内人员应在税务系统连续工作满3年,税务系统外报考人员应从事税收相关工作满5年,四、选拔程序税务系统内人员和税务系统外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分别录取、统一培养,选拔程序包括预录取、学习能力评估、工作能力评估、综合评价等四个环节,推荐、素质和业绩评价、笔试、面试分别占预录取成绩的5%、25%、35%和35%,税务系统内人员提交的个人材料须由所在税务总局各单位和各省级税务局(以下简称所在单位)人事工作主管部门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审核,税务系统外人员提交的个人材料须经税务系统外相关单位审核同意,税务系统内人员所在单位人事工作主管部门分别按照副处级以上干部和正科级干部资格复审通过人数50%(四舍五入)的比例研究确定组织推荐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素质和业绩评价成绩、推荐成绩之和,4.考察和预录取根据报考人员的推荐得分、素质和业绩评价得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二)学习能力评估组织预录取学员参加选拔期集中培训,(三)工作能力评估组织预录取学员参加选拔期实践锻炼,(四)综合评价及录取根据预录取成绩、学习能力评估成绩、工作能力评估成绩,附件:1.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条件有关事项的说明.doc2.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申报表.doc3.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素质和业绩材料明细表.doc4.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素质和业绩评价标准及有关说明.doc5.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考试大纲.doc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7月23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