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养老机构:根据《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养老服务专项经费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长财社指〔2023〕88号)及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养老机构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民发〔2020〕23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下达民办养老机构2023年11月-2024年1月市级运营补贴27.3552万元,(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监督联系方式:财政局监督电话:84011710民政局监督电话:84012392长沙县民政局2024年7月23日机构名称自理老人(人次)部分失能老人(人次)完全失能老人(人次)补助金额(元)市级补助金额(元)长沙县吉祥凤凰城老年公寓226654192016768长沙县麻林敬养山庄325624023016092长沙县康怡老年公寓061939860039440长沙县馨和园老年公寓322412868011472湖南省邻睦家智慧颐养院有限公司09346501860长沙县龙泉生态养老公寓026754660018640长沙市和美嘉老年养护公司长沙县分公司01518142505700长沙县林放养老公寓01918156506260长沙县康乐田园养老公寓0181096080024320长沙县浩民养老服务中心311543133012532长沙县星城颐养院有限公司127511204301170120468总计138688842683880273552备注:根据《长沙市养老机构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民发〔2020〕23号)的标准,按自理、部分失能、全失能老人分别给与每床每月160元、350元、500元的运营补贴,县级补贴60%,市级补贴40%进行发放,此次为市级补贴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