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8万元的奖励,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4万元的奖励,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在1年以上),市财政给予一次性8万元的奖励,(政策来源:《汕头市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对2024年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获省科技厅受理,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金平区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资助,(政策来源:《2024年金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惠企政策二十条(试行)》)3、对光明—金平共建产业园内2024年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政策来源:《关于鼓励优质企业落户光明—金平共建产业园及金平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措施》)二、科技项目申报对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金平区按照310万元、220万元和150万元三个档次给予经费支持,经费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支持总金额3080万元,(政策来源:《2024年金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惠企政策二十条(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