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告(南京元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元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江苏省社会保险稽核实施办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将稽核结果告知如下:你单位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未按规定为季一峰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少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计116000元,《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于2024年7月26日邮寄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506室)领取《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我中心将向你单位下达《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特此公告,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7月29日分享到-微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