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科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为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龙岩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龙工信规〔202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龙岩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龙工信技术〔2022〕12号,以下简称《评价指南》)的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第二十三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1.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原则上为年初推荐入库的企业,具备《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按照《评价指南》的要求认真编写《龙岩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填写评价表及其附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属地原则向县级工信部门提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2.申请认定的企业应提供2023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指标的专项审计报告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3.请各县(市、区)工科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审查,在《评价指南》附件2评价表中签字盖章确认,并于2024年9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及企业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上报市工信局产融科技科,联系人:黄鹂鸣联系科室:产融科技科联系电话:3293651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