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复精神,沈阳市人民政府结合沈阳实际,印发《沈阳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下称《方案》),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围绕三个方面进行工作部署,对标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着力在知识产权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改革经验,全面打造“东北标杆、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区域内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利益以及地方重点任务等7大项16小项内容分别提出具体工作举措,三是强化保障措施,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金保障、组建专家委员会定期开展评估三个方面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沈阳市各地区、各部门将严格对照《方案》要求,全力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扎实成效,引领带动辽宁乃至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