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8〕20号),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对区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获得免税资格的区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附件:苏州高新区获得免税资格的区属非营利组织名单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2024年6月4日附件:苏州高新区获得免税资格的区属非营利组织名单序号单位名称优惠有效期所属纳税年度1苏州日本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2024-20282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社区公益基金会2024-2028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文化创意产业联合会2024-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