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的通知》(闽农牧〔2024〕4号),以动物诊疗机构为依托,条件审查合格后设置第一批犬只狂犬病指定免疫点(详见附件),免疫点应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免疫工作,必须使用经农业农村部批准生产的狂犬病疫苗产品,必须使用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制作的犬只狂犬病免疫档案和免疫证明,按照“一犬一记录、一犬一证明”要求,严禁免疫过程弄虚作假以及伪造或者变造犬只免疫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履行免疫主体责任,定期做好犬只狂犬病免疫,加强犬只管理,如还有具备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愿意设立为犬只狂犬病指定免疫点的,可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联系电话:0596-5889721附件:东山县第一批犬只狂犬病指定免疫点名单东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17日附件东山县第一批犬只狂犬病指定免疫点名单序号免疫点名称所属乡镇免疫点地址联系电话1东山县众联宠物医院西埔镇东山县西埔镇东埔街聚祥三路1-27号150605133102东山县铜陵镇正点宠物之家铜陵镇东山县铜陵镇苏峰街1158-9号18150739359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