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申报情况,经研究,现将2024年亳州市市本级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第一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4年1月18日至1月2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受理部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58-51322812024年1月18日序号单位名称高校毕业生姓名补贴期限补贴金额1安徽烁鹏科技有限公司杨娩宁202307-2023125871.62合计:5871.622亳州公众检验科技有限公司程灿202301-20231211839.8合计:11839.83亳州万达嘉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谯城区分公司蒋召彬202308-2023102931.89王含芬202307-2023125919.9杨丽娟202302-20231210853.15张梦鑫202306-2023126906.55张小丽202307-2023125919.9合计:32531.39总计:50242.81(补贴标准按照中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