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关税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做好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关税(以下简称货物暂时出境修理后返琼免税)的管理工作,第二条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海关、省税务局、海南海事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及其驻琼派出机构等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可以享受货物暂时出境修理后返琼免税:(一)航空器(含相关零部件)所属航空企业具备民航管理部门颁发的运行合格证、运行规范,第四条拟申请享受货物暂时出境修理后返琼免税资格(以下简称享惠资格)的意向企业应当在申报时主动做出严格遵守《公告》和本办法等规定,省交通运输厅、海南海事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及其驻琼派出机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会同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海口海关、省税务局依职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享惠企业名单,确定拥有享惠资格的航空企业、船运企业(含船舶)分别由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及其驻琼派出机构、省交通运输厅函告或通过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时推送至省财政厅、海口海关、省税务局等部门,享受暂时出境修理后返琼免税的航空器(含相关零部件)在解除海关监管前仅限享惠企业从事航空运输经营,享受暂时出境修理后返琼免税的船舶(含相关零部件)在解除海关监管前仅限享惠企业从事经营,第七条享受暂时出境修理后返琼免税的货物须按照海关相关规定接受海口海关监管,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及其驻琼派出机构等部门依照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对享受暂时出境修理后返琼免税的货物运营自用情况进行监管,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及其驻琼派出机构、省交通运输厅、海南海事局等主管部门协助提供货物使用信息,通过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海关监管信息、货物转让信息、货物使用信息、享惠企业变更信息、纳税信息等信息共享,由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及其驻琼派出机构会同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海口海关、省税务局依职责予以认定并限期整改,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海事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及其驻琼派出机构、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海口海关、省税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