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低碳生态农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要求1.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创建瓯海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申报流程和时间申报主体填报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创建申报表(附件1)、低碳生态农场创建申报表(附件3)后,三、其他要求被列入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和低碳生态农场创建后的主体,附件:1.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报表2.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验收(检查)标准3.低碳生态农场创建申请表4.低碳生态农场创建评价自评表5.浙江省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标牌样式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报表建设单位基地地址基地类型所属产业基地负责人及电话面积/数量技术支撑单位乡村振兴农科教流动服务站(队)指导专家基地概况计划建设内容示范推广高效绿色生产技术规范使用农业生产投入品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开展试验示范新技术攻关开展技术展示农民教育培训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规范标牌标识技术实施方案其他投资预算合计资金来源(万元)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其他自筹合计资金用途(万元)设施设备技术攻关试验示范质量管控推广活动其他进度安排建设单位承诺本单位自愿申报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如建设结果未达到《温州市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验收认定标准》合格条件,附件2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验收(检查)标准建设主体:(盖章)内容评分标准自评分县级验收评分市级检查评分绿色生产(50分)1.示范推广设施栽培、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水旱轮作、土壤改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池塘内循环水养殖、饲料代替冰鲜鱼、稻渔综合种养、洁水渔业、碳汇渔业、设施养殖、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处理、泡沫浮球替代、病害防控等绿色高效生产技术模式3项以上,(10分)9.规范树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且内容清晰完整,附件3低碳生态农场创建申请表申请主体基本信息主体名称通讯地址省市县(区)乡(镇)村(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受教育程度☐初中及以下☐高中☐大专☐本科☐研究生及以上注册登记/开始时间年月日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主体类型☐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小企业☐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类型(请注明),生产类型☐种植型☐畜禽养殖型☐水产养殖型☐种养结合型☐其他类型(请注明),创建主要内容与措施:创建进度安排(明确创建时间、阶段目标等):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意见: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附件4低碳生态农场创建评价自评表类型编号评价指标指标要求是/否达标否决性要求1核心业务数字化低碳生态农场创建评价核心指标可通过“浙农优品”“浙农牧”“浙农渔”等数字化应用实现自动抓取2产地环境近3年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或生态环境破坏事件通用要求3低碳生态农场面积种植、渔业主体不小于100亩,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8农产品质量追溯农产品上市前开具合格证(检疫证)9产品认证有一项以上的认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农产品碳足迹认证/碳中和认证)10低碳生态技术已应用一项以上技术:稻田甲烷减排技术/农田氧化亚氮减排技术/保护性耕作固碳技术/秸秆还田固碳技术/反刍动物肠道甲烷减排技术/畜禽粪便管理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牧草生产固碳技术/渔业综合养殖碳汇技术/“跑道”养殖技术/深水网箱围栏养殖技术/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多营养层级养殖技术/大水面生态渔业技术/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技术/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技术/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农村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含养殖场沼气综合利用技术)/生物炭制备与炭基肥施用技术/农光互补、风电、空气能、地热能等技术种植型要求1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涉及受污染耕地的,废弃农膜、农药包装、肥料包装回收率均达到100%19“浙农码”(产品码)应用实现“浙农码”(产品码)开具与产品抽检、生产记录刚性关联20绿色收储运农产品清洁加工、节能贮存、低碳运输等环节应用一项以上绿色技术畜禽养殖型要求21养殖区与人居敏感区保持安全距离专家论证22畜禽养殖密度符合《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NY/T3667)的要求23饲料原料符合GB13078的要求24饲料添加剂未使用任何药物饲料添加剂,并符合《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规定36疾病预防药物使用按照《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的规定执行37其他投入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38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开展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示范39水产品质量安全近三年抽检合格率达100%40应用养殖用药减量技术创建后抗生素类药物使用量同比降低10%种养结合型要求41种养结合型(种植+畜禽养殖)要求种植型要求(11-20项)中的4项、畜禽养殖型要求(21-30项)中的5项,共4+5+1=10项42种养结合型(种植+水产养殖)要求种植型要求(11-20项)中的4项、水产养殖型要求(31-40项)中的5项、稻渔综合种养需要符合SC/T1135.1《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技术规范,共4+5+1=10项43种养结合型(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要求种植型要求(11-20项)中的4项、畜禽养殖型要求(21-30项)中的2项、水产养殖型要求(31-40项)中的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