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1.《奉化区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奉发改〔2021〕99号),2.《奉化区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奉发改〔2022)62号),二、基本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服务业发展的要求,有效提高服务业企业数量和规模,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区财政局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641.13万元(从区发改局划拨到区服务业中心),重点用于2022年服务业企业新上规奖励、年度营业收入突破奖励等,具体依据《奉化区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奉发改〔2021〕99号)、《奉化区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奉发改〔2022)62号)执行,经区服务业中心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开展部门评价,发现仍存待优化事项,2023年度服务业发展奖补政策存在对推动产业发展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五、资金取得绩效服务业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进一步推进了我区服务业的发展,构建了服务业优质高效新体系,此自评报告由区发改局代替区服务业中心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