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府办发〔2024〕11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龙南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及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的意见支持瑞金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现将《关于支持龙南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及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的意见》和《关于支持瑞金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的意见》印发给你们,2024年5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支持龙南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及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的意见为支持龙南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支持龙南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及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政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发展中心、赣州旅投集团等〕(二)建设市域文化旅游副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南铁赣州车务段、龙南海关等〕(四)建设市域交通集散副中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赣南航道事务中心等〕(五)建设市域教育科创副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委网信办等〕(八)打造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二十)强化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龙南市人民政府、龙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支持瑞金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的意见为支持瑞金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市公路发展中心等〕17.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八)强化要素保障支持21.加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二)强化分类推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