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遂宁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联系人:王思义、张岳电子邮箱:317288460@qq.com联系电话:0825-2655071附件:遂宁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遂宁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26日遂宁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消除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顾虑,第二条科技成果转化,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各环节承担决策或执行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般应有尽职调查、风险评估、投资决策、信息公开等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失败后,经追责机关认定予以免责的,第六条适用尽职免责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和相关监管制度未明令禁止,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由追责机关成立尽职免责调查认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尽职免责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相关单位、人员向追责机关提出尽职免责申请,调查组在免责容错认定结论作出后将结果反馈给科技成果转化所属单位和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