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梯次培育科技企业,将科技型企业培育纳入全县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实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50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0家,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突破50,对新认定或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市级政策补助外县级财政补助5万元,入库国家中小型企业7家、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培育小精特新企业3家,发放补助资金20万元,通过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粮油大院等科技平台或机构形成人才聚集地,联合教科、农业等6个部门发文认定100名“梨乡田秀才”培育本地科技人才,动员“三区”人才所在院校围绕企业研发与苍溪县企业签定合作协议,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12人、与8所院校签定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