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规范航天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府办规〔2024〕24号各镇人民政府,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文昌市规范航天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文昌市航天旅游市场秩序,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航天旅游有关的经营与管理活动,任何航天旅游经营者不得直接对观看火箭发射收取费用,第五条航天旅游经营者在发布包含观看火箭发射等内容的产品时,须明确产品服务内容和对应服务事项的收费标准(例如提供交通、餐饮、住宿、火箭发射观赏点等服务的内容和价格),第六条航天旅游经营者在宣传观看火箭发射产品时,第七条航天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旅行社、景区(点)、宾馆酒店、乡村民宿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或备案后方可进行航天旅游经营活动,在遵守《海南省旅游景区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观看火箭发射名义提高景区原有票价,第十二条航天发射观赏点经营者在开展航天发射观赏活动时,应当遵守《文昌市航天发射观赏点安全服务规范》的相关规定,第三章旅游者管理第十三条旅游者在进行航天旅游活动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当依法查处旅行社非法经营、虚假宣传、无证导游等扰乱正常航天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