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山市人社局《中山市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本办法所称基地是指经中山市人社局认定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入驻基地的初创企业组织港澳户籍在读大学生、港澳高校在校生参加就业实习,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补贴3万元,鼓励基地内的初创企业聘用港澳青年,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补贴2.5万元,每个企业补贴1万元,对在国家级和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前3名的港澳青年创业团队入驻基地、在翠亨新区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港澳青年携创业项目入驻基地的,毕业2年内的副学士5000元、本科生1.8万元、硕士研究生3.6万元、博士研究生7.2万元,到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创业就业的港澳青年,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最高1500元/月的租房补贴,按实际租金的30%给予最高900元/月的租房补贴,入驻基地且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可优先申请人才房,鼓励面向港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团队、行业协会、青年组织等开展促进港澳青年在基地创新创业的良性互动交流活动,关于《中山翠亨新区深化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